建设审批时限减少三分之二

栏目: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:2018-11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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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都市报讯(记者 周晓飒)深圳要努力营造“审批最少、流程最优、效率最高、服务最好”的营商环境,这是深圳市政府的信心和决心,而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的高低,是判断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。为了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,优化营商环境,7月9日,《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》和《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两个规章)正式印发。昨天(7月10日)下午,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在市民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这次重大改革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近年来,我市开展了多轮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,但是办理施工许可耗时较长的问题依然存在。根据世界银行对全球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评价,在“办理施工许可”指标方面,我国办理时间247.1天,排名第172位。调查结果显示,2017年,我市政府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所花时间为267天。

今年5月2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,在包括深圳在内的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,要求今年试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。5月14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》,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。

为全面、全职开展改革,市政府从13个部门抽调人员,组成专项工作组。3个多月以来,工作组先后赴多地考察学习,深入项目建设单位专题调研,邀请78家报建企业的103位经办人召开座谈会,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通报改革情况,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。在此基础上,工作组起草了两个规章,梳理形成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、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(以下简称两个目录)。6月27日,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《关于暂时调整适用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〉有关规定的决定》和《关于暂时调整适用和暂时停止适用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〉等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》,为改革提供了法制支持。7月3日,市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规章和两个目录。

在改革过程中,深圳市政府提出了“深圳90”的改革目标,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,总审批时间不超过90天。两个规章实施后,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,房建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,市政线性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;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取得施工许可,审批时间控制在33个工作日以内,至不动产登记完成,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。

10日晚上,记者电话采访了东海集团相关人员,对方表示:“审批制度改革后,审批流程比以往精简了许多,而且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申报材料,不用再‘东奔西跑’就能快速拿证”。